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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法知识周周学 第二十九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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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,应当给予什么处分?

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较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
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,或者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。

 

2.有哪些行为之一的,情节较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?

   (一)违反规定设定、发放薪酬或者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的;

   (二)违反规定,在公务接待、公务交通、会议活动、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、超范围的;

   (三)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。

 

出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

创建时间:2023-09-11 11:25

纪检监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