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法知识周周学 第二十九期
넶0
1.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,应当给予什么处分?
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较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财物,或者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情节较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。
2.有哪些行为之一的,情节较重的,予以警告、记过或者记大过;情节严重的,予以降级或者撤职?
(一)违反规定设定、发放薪酬或者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的;
(二)违反规定,在公务接待、公务交通、会议活动、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、超范围的;
(三)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。
出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
2023-09-11 11:25